F.I.R.樂團前主唱Faye陷官司否認犯罪:我沒有誣告陳建寧!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提告恩師陳建寧在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文件上僞籤她的姓名,檢察官查知,履約保證書由Faye親籤,卻反控陳僞造文書,將Faye依誣告罪起訴,臺北地院今天開庭,Faye否認犯罪。

Faye說,她對檢察官的起訴有意見,會對陳建寧提僞造文書告訴,是就她所認知的事實而提告,她沒有在保證書上簽字,「我沒有誣告」。

Faye委任慶啓人、黃偉雄、王博正3人組律師團。慶啓人表示,Faye和無限延伸、華研國際沒有合約關係,依據2019年的法律意見書,無論是無限延伸或是華研國際都不能對外宣稱Faye是旗下的藝人。

慶啓人說,如果Faye不是2公司旗下藝人,但保證書上卻有Faye的簽名,Faye當然會認爲被僞造簽名,因此,Faye在偵查庭中否認犯罪並提告,並非基於直接或確定故意提告,不犯誣告罪。

陳建寧一方委任周宛蘭、鄧雅心任告訴代理人。周宛蘭說,Faye於保證書上的簽名已經刑事局鑑定爲真正,保證書是在2013年即完成簽名,Faye不應以2018、2019年的法律意見書倒推不曾於其上簽名。

周宛蘭還表示,Faye先對陳建寧提告,造成陳建寧名譽、商譽、身心的傷害,建議法官審案考慮一下Faye的犯後態度。

公訴檢察官庭中聲請傳喚陳建寧等人作證,Faye方面也請法院傳喚鑑定人作證,由於Faye被控誣告案情複雜,審查庭製作首次開庭審判筆錄後,決定案件移由一般法庭重行分案審理。

F.I.R.原本由主唱「Faye」詹雯婷、吉他手「REAL 阿沁」黃漢青、鍵盤手「IAN」陳建寧組成,2004年靠電視劇「鬥魚」片尾曲「Lydia」走紅華語歌壇。

Faye單飛後,找來新主唱「Lydia」韓睿再出發,不過,Faye退團後指控,陳建寧在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等文件上僞籤其姓名,控告陳建寧、華研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僞造文書罪,陳建寧也反控Faye誣告罪。

臺北地檢署2021年一度將雙方處分不起訴,經臺灣高檢署再議發回,後手查辦的檢察官認爲,依筆跡鑑定,履約保證書確由Faye所親籤,Faye卻對陳建寧提告僞造文書,涉犯刑法誣告罪,將Faye起訴,至於陳建寧仍不涉僞造文書罪,處分不起訴。

Faye今天出庭否認犯誣告罪。記者王聖藜/攝影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中),右爲陳建寧。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