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雯婷贏了!「F.I.R.」飛兒樂團前主唱誣告罪起訴 一審判無罪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控告團長陳建寧在履約保證書上僞造簽名,反遭檢方依誣告罪起訴,詹雯婷(見圖)到法院出庭應訊。(本報資料照片,趙雙傑攝)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本名詹雯婷)告恩師兼團長陳建寧僞造文書不起訴,Faye反被檢方依誣告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5日判決詹女無罪,檢方可上訴。

詹雯婷也發表聲明表示,感謝一直以來身邊朋友和歌迷們對我的信任、關心和支持 。感謝司法公正還我清白。期盼一切紛擾至此告一段落,迴歸音樂裡的純粹。

F.I.R.樂團本由主唱「Faye」詹雯婷、吉他手「REAL 阿沁」黃漢青、鍵盤手「IAN」陳建寧組成,2004年靠電視劇「鬥魚」片尾曲「Lydia」走紅華語歌壇。

Faye單飛後,找來新主唱「Lydia」韓睿再出發,不過,Faye退團後指控,陳建寧在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等文件上僞籤其姓名,控告陳建寧、華研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僞造文書罪,陳建寧也反控Faye誣告罪。

臺北地檢署2021年一度將雙方處分不起訴,經臺灣高檢署再議發回,後手查辦的檢察官認爲,依筆跡鑑定,履約保證書確由Faye所親籤,Faye卻對陳建寧提告僞造文書,涉犯刑法誣告罪,將Faye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