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白吃白拿比中指 判緩起訴2年內要對母盡孝

東森新聞記者林立晨、餘苓瑀/臺北報導

臺北市一名開雜貨店的80多歲老婦人,不滿40多歲的兒子夫婦常常對她大小聲,還常常到她店裡東西白吃白喝,甚至還對着鏡頭刻意比中指挑釁,媽媽氣的告夫妻倆偷竊罪,不過還非常擔心兒子會被判刑,法官考量判緩起訴,規定夫妻倆2年之內都要對媽媽和顏悅色,也不能和媽媽吵架,不然就要起訴。

明明就是和媽媽打招呼,怎麼聽起來這麼諷刺,小兒子夫妻倆專門監視器拍的到的地方刻意對媽媽嗆聲;生氣時就拿棒球棒把鏡頭移開,甚至還對鏡頭比中指挑釁,這畫面看在媽媽眼裡真的難過透了。

老媽媽心痛到不知該怎麼向外人說,80歲身體都駝了,自己靠着這間雜貨店生存,但小兒子卻習慣喜歡吃什麼就拿什麼,口渴了就開冰箱飲料家裡雞蛋也直接下樓拿,香皂衛生棉日常用品通通都拿的很順手;不過媽媽認爲,兒子都40多歲已經成家立業,怎麼還可以白吃白喝,多次講都講不聽,老媽媽氣的告夫妻倆偷竊罪。

雖然媽媽不撤告,還是向法官求情,最後夫妻倆被判緩起訴,條件是兩年期間內不能對媽媽大聲講話,不能跟媽媽吵架,不能把媽媽當陌生人,對媽媽要和顏悅色,要是違反就要被起訴,希望夫妻倆知所警惕,就算不能孝順媽媽,也要讓她晚年過得平靜清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