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立委喊降海外投資上限 保險學者說話了 壽險將面臨兩大風險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 記者林俊良/攝影
財委會立委提案修正保險法條文,擬將保險業海外投資上限由現行可運用資金45%降至25%,並於明日審查;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張士傑2日疾呼,大量壽險資金短期匯回國內,除面對再投資風險外,國內恐無足夠固定收益標的可供投資,且可能造成新臺幣匯率大幅波動,建議暫時不宜修正保險法第146條之4條文。
立法院財委會明天將邀請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財政部莊部長翠雲就「如何促進保險業資金擴大參與公共建設,加速建設之推動」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同時繼續審查保險法第146條之4條文,擬將壽險海外投資45%上限調降至25%。
對此,張士傑說明,我國壽險業原本大部分以國內政府債券作爲資產負債管理的主要資產類別,但實際上國內固定收益市場規模相對較小,2024年2月底國內債券市場規模僅新臺幣10.9兆元,佔保險業資金僅33.67%,國內債券市場的規模遠小於保險業資金,且國內債券殖利率偏低,壽險公司負債成本約3%~4%,明顯較國內利率水準爲高,需藉助國外債市多元的投資商品,我國保險業無法在國內市場尋求足夠且收益率符合資金成本的標的,而外國的債券市場規模及殖利率,符合保險業資產負債配置需求,因此保險業才必須進行國外投資。
其次,短期間大量海外壽險資金匯回國內,除面對再投資的市場風險外,國內恐無足夠固定收益標的可供投資,且可能造成短期間新臺幣匯率的大幅波動,以目前臺灣外匯交易市場每日成交量僅15億美元計算,大量匯回恐需較長時間消化,並引發新臺幣持續升值,將進而加劇業者匯損壓力,不利整體金融市場的穩定發展。
張士傑同時建議,政府宜加緊與持續引導並鼓勵保險業投資國內公共建設等核心戰略產業,如修法開放投信業募集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增加不動產投資種類和靈活度,標的不僅包括傳統商辦、商場等,還有新興物流倉儲、數據中心、醫療保健、公共建設等,與再生能源項目,如風力發電和太陽能電廠,對於促進綠色經濟和永續發展有正面效益。
立委提案調降壽險海外投資上限,不僅令業者急跳腳,金管會先前也提出四大理由反對,包含臺灣實質薪資負成長與壽險海外投資無關、國內無合適與保單匹配的投資標的、影響損益也無法設計合適的保單、大量海外資金匯回恐致新臺幣匯率劇烈波動等。
金管會強調,已持續引導並鼓勵保險業投資國內公共建設、五加二新創重點產業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有助於國內產業轉型並促進經濟發展,建議暫不修正保險法第146條之4條文,身爲保險專家的張士傑也認同金管會意見,建議暫時不宜修正保險法第146條之4條文。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