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接案又涉利益衝突 名律師呂秋遠二度遭申誡

呂秋遠(本報資料照片)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4年前因接下夫妻委任妨害家庭、性侵官司,涉及利益衝突,遭移付懲戒被記申誡,當時他批評懲戒「太離譜」、「莫名其妙」,但他日前又因6、7年前處理1件離婚訴訟時,先提供女方法律諮詢,之後「忘記了」,另受男方委任擔任訴訟代理人,律師公會二度移付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爲呂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利益衝突規定情節重大,上週決議再記呂申誡。

對此,呂秋遠表示,他覺得很無辜,他不服懲戒結果,將向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

呂秋遠曾在2015年先後接受一對夫妻委任妨害家庭及性侵官司,丈夫告妻子與名醫妨害家庭,妻子則控告名醫性侵併提民事求償,之後妻子向律師公會檢舉,律師公會認爲呂不顧夫妻訴訟有利益衝突,卻先後接受2人委任,違反律師倫理,移付懲戒。

2018年1月,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不懲戒呂秋遠,但律師公會請求覆審後,2018年5月底,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認定呂接案確實涉及利益衝突,撤銷原本的不予懲戒決議,改將呂秋遠申誡。

當時呂秋遠不滿懲戒結果,接受媒體訪問時怒指「一審沒事,二審有事」,不知問題出在哪,根本「莫名其妙」、直呼「太離譜」。

但言猶在耳,呂秋遠日前又因接案違反利益衝突規定,再被懲戒。據瞭解,呂秋遠這次是6、7年前處理1起夫妻離婚官司及相關民事訴訟時,先提供女方法律諮詢,之後忘記此事,另接受男方委任,擔任案件訴訟代理人,事後女方向律師公會檢舉,呂再被移付懲戒。

依據《律師倫理規範》,律師接受委任,應避免損害委託人及其他委託人利益,以建立律師與當事人的信賴關係,善盡律師的忠誠義務。因此律師懲戒委員會認定,呂秋遠處理此案時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利益衝突規定,對於案件當事人未盡忠誠義務,破壞信賴,情節重大,上週決議記申誡處分。

依《律師法》規定,懲戒處分從輕至重,依序爲命律師在一定期間內自費接受額外的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至12小時研習、警告、申誡、停止執行職務2月至2年、最重爲除名。

事實上,律師被記申誡處分,並不會影響其執業,也不影響加入地區律師公會,但若懲戒處分決議確定後,懲戒結果將會上網公告,恐影響日後轉任司法官等公職、出任官方機構的委員會委員、或擔任指導律師的資格。

呂秋遠是政大財稅系學士、東吳法律系碩士、臺大政治所博士、倫敦政經學院博士後研究。他曾任立法院國會助理、目前身兼律師、作家、廣播主持人、網紅等多種身份,因曾經幫知名作家九把刀打贏誹謗官司而聲名大噪,並因經常在網路發文針貶時事,在媒體及網路具有極高知名度,但法界人士對他評價兩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