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化物申報要確實 以免違規裁罰傷財又傷心

臺南市環保局指出,相關業者毒化申報要確實,以免違規裁罰傷財。(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環保局爲掌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流向,每月定期勾稽市內482家運作場所電腦申報紀錄,2020年迄今勾稽發現29家申報異常,其中27家環保局立即通知要求補正,另有2家毒化物運作場所未依規定網路傳輸申報,環保局依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處以12萬6千元罰鍰。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臺南市每年結合消防、環保、工務經發勞安等相關單位跨局處聯合稽查工廠嚴格監督工廠妥善管理使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達到職場零毒災,安全大臺南的目標,請業者爲了自身及民衆的安全,務必配合規定申報。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2019年12月25日發佈新修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修改申報方式運作,修正重點如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量如沒有變動,不必逐日記錄。二、關注化學物質免分濃度區間,逐月記錄。三、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量如沒有變動,雖然不必逐日記錄,但仍需考量管理需求及物質特性,分按月、按季或按半年等3種頻率,在各月10日前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

環保局長謝世傑強調,每月10日爲毒性化學物質每月運作紀錄申報期限,環保局會於期限前以簡訊電話提醒,惟仍有運作場所因一時疏失忘記申報而遭受處分,籲請業者應落實管理、詳實紀錄、確實申報以免違規受罰,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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