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機率增 老電梯大樓有福了
都更條例修法三讀通過,最大變革爲,對於容積管制實施前的老舊大樓、危老建築給予更高容積獎勵,建商指出,過去都更7至12層建築,即使位在容積較高的商業區,以都更改建「肉不夠分」,缺乏改建誘因,修法後,爲這些位臺北市主幹道、商業區、屋齡40年以上的電梯大樓改建帶來曙光。
第二項重大變革爲,危險建築可免除實施者和政府最後的協調程序,可望加速縮短過去冗長的程序、減少釘子戶,不過,減少拆除前的意見表達程序,也會引起地主擔心會減少一層保障。
佳元建設董事長蔡錫全表示,過去建商投入都更建商幾乎只願投入四、五層的透天或公寓,樓高七層以上老舊電梯大樓,即使位容積較高的商二、商三土地,在目前地主普遍要一坪換一坪、還要加一個車位的主流意識下,沒有多餘面積可分配,幾乎沒有改建可能。
近年雖然危老改建成爲主流,不過危老改建容積獎勵逐年降低下,都更條例修法後,商業區老舊大樓更具改建的機會,也會提高建商以都更模式開發的誘因。
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升表示,都更條例修法政策方向是正確,針對有立即安全疑慮的海砂等房屋,過去要拆除常需八至九個月以上的公調、私調,如今免除最後階段的協調程序,可以減少釘子戶,此外放寬早期興建容積管制前的中高樓層、耐震不足的建築物,提高容積獎勵上限額度,解決分配面積難滿足的問題,把餅做大,有機會加速都更成案,提高建商投入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