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緯來13頻道控告「北都數位」侵權案獲不起訴
▲東森電視、緯來電視去年曾預告10月1日起停止供應節目訊號給「北都數位有線電視」系統,並對北都提出侵權告訴,但檢察官偵查終結予不起訴處分。(圖/網友提供)記者陳世昌/臺北報導因授權費爭議,「北都數位」有線電視最近正面臨東森、緯來電視旗下13個頻道斷訊危機,東森與緯來同時也在108年10月 對「北都數位」負責人林冠羽提出違反著作權告訴,不過近日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爲犯罪嫌疑尚有不足,應爲不起訴處分。東森電視旗下的「東森電影臺」、「東森綜合臺」、「東森新聞臺」、「東森財經新聞臺」、「東森幼幼臺」、「東森洋片臺」、「東森戲劇臺」等7衛星頻道,以及緯來電視旗下的「緯來體育臺」、「緯來日本臺」、「緯來電影臺」、「緯來綜合臺」、「緯來戲劇臺」、「緯來育樂臺」等6衛星頻道,控告北都於107年1月1日至8月31日間,雖經大享公司授權公開播送、傳輸上開頻道節目,但自107年9月1日起,已未取得大享公司授權,北都仍自107年9月1日起,透過有線電視纜線及光纖將上開頻道節目內容傳送予家庭用戶,擅自以此公開播送、傳輸等方法侵害著作財產權。▲北都數位有線電視(圖/北都提供)
北都負責人林冠羽否認侵權,他表示當初北都是向凱擘代理商取得授權,雖然自107年後未取得大享授權,就林冠羽的認知,凱擘與大享公司是關係企業,且與大享公司談授權合約時,雙方就價格認知有差距,針對107年、108年播出節目之授權金部分,北都公司有到北院提存,在這段期間也有多次到NCC調處,NCC有發函表示調處期間不得斷訊,一直持續與大享公司談合約。
檢察官調查顯示,大享與北都於107年度、108年度有頻道授權費用爭議,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受理調處中,NCC併發函予大享、北都,表示:「爲維護消費者權益,調處期間雙方不得有任意斷訊等損害消費者情事。」林冠羽在主觀上即難認具有侵害告訴人等著作財產權之犯意。北都被控違反著作權法雖獲不起訴,但告訴人若不服,得經原檢察官向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檢察長聲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