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正名不預設立場 體育署:優先考慮選手參賽權
針對即將於24日舉行的東奧正名公投,國際奧會(IOC)3度來函嚴正關切,體育署國際及兩岸運動組組長許秀玲表示,「體育署向來以保障選手國際賽最優先考量,保障奧會會籍,以及遵守相關規定。政府依規定辦理公投,但最後會尊重國際奧會規定。」
許秀玲表示,自1981年簽訂洛桑協議以來,一直遵守該協議以「中華臺北」爲我國會籍名稱參加國際奧會及其所屬各國際賽事。自公投提案開始,體育署一直對外陳述,依據奧林匹克憲章規定,中華奧會爲國際奧會承認之會員,中華奧會名稱變更提案需由該會向國際奧會提出申請,而提案受理及同意與否皆爲國際奧會權利,非中華奧會單方面可決定。
另外,中華奧會由國內體育界人士與運動協會所組成,受奧林匹克憲章所約束,並非政府所屬機關或機構,且依據奧林匹克憲章第27條規定,各國家奧會保有獨立性及自主性。
體育署強調對於公投任何結果不會做任何預設立場,政府依規定辦理公投,但最後會尊重國際奧會規定。「臺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必須尊重人民以公投展現民意。政府依法來辦理公投,最後仍遵守國際奧會相關規定,優先考慮都是選手參賽權。」許秀玲說。
國際奧會第3度致函中華奧會,並將信件副本指名給體育署署長高俊雄,對此許秀玲迴應,「今天中華奧會已經正式把信函給署長,體育署會慎重看待這件事,至於回函部分,基於禮貌一定會回信,內容和時間點還在研議中。」
▲體育署署長高俊雄。(圖/記者李毓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