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一審無罪 檢:原審將人畜等同看待
頂新案二審今天下午將在臺中高分院進行準備程序,檢方指出,彰化地院一審判決忽視臺、越已將飼料及食品分流管理,等於將「人、畜等同看待」。
臺中高分檢指出,越南食品安全法於2011年7月1日生效實施後,食品(包括食用油脂)在整個生產、初步加工、加工、保管、運輸與銷售過程,均受到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令的管理與監控。
檢方表示,越南大幸福公司不符合越南食品安全法規定,並未取得「食品安全條件合格生產廠商證書」,而頂新卻以Vinacontrol公司不實的檢驗報告,將只能當飼料的油混充食用油,進口臺灣供消費者食用。
此外,檢方也強調,彰化地院一審判決完全忽視臺、越均已將飼料及食品分流管理,並稱食品與飼料只是依功能、使用目的區別分類,經精煉後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定,也可供人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