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臂砸中捷釀1死14傷 交通部修法增捷運兩側高空吊掛規範
去年5月10日興富發建案頂樓塔吊的吊臂砸落中捷軌道,導致列車撞上吊臂,造成1死14傷事故。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5月10日興富發建案頂樓塔吊的吊臂砸落中捷軌道,導致列車撞上吊臂,造成1死14傷事故。交通部今預告修正「大衆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部分條文草案,明定高空吊掛作業應提出安全影響評估報告,並檢附作業計劃,內容應載明高空吊掛作業的區域範圍及與捷運設施相關位置、內容及安全防護措施,預計下半年發文給地方政府實施。
交通部表示,大衆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發佈後,曾歷經五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發佈日爲2019年,基於公共安全,宜強化防護捷運沿線兩側高架路段捷運設施的高空吊掛作業監督管理作爲,及建立巡查機制,因此修正部分條文,預告隔日起60日內開放陳述意見或洽詢,若無相關意見,將發文給地方政府實施。
交通部指出,針對申請建造執照審覈規定,爲強化高空吊掛作業審查,增訂高空吊掛作業也應提出安全影響評估報告;增訂施工計劃應載明高空吊掛作業行爲的區域範圍及與捷運設施相關位置、內容、時間、機具及安全防護措施等資料。另明定各項工程行爲如有吊掛作爲,應檢附作業計劃及捷運主管機關要求文件申請。
交通部也說,考量捷運工程實務上由地方政府捷運局等機關主辦,將條文內「捷運工程建設機構」文字酌修爲「捷運工程建設機關(構)」,以保持執行單位彈性;並增訂捷運工程建設機關(構)及捷運營運機構,應訂定劃定的禁建、限建範圍巡查項目、頻率及基準,並適時建立聯合稽查機制,辦理定期巡查。
交通部表示,鑑於全國各捷運系統環境條件有別,增訂審查作業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