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中捷事故改善建議 交部修法增捷運兩側高空吊掛規範
興富發建設文心愛悅建案頂樓塔吊的吊臂去年5月10日砸落中捷軌道,發生1死14傷事故。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捷運去年5月發生興富發建案工程車吊臂掉落砸中車廂事件,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今提出改善建議,其中建議交通部檢視或修訂捷運及鐵路相關禁建限建法規。交通部表示,已預告修正「大衆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明定高空吊掛作業應提出安全影響評估報告,並檢附作業計劃,預告期2個月,希望上路時間愈快愈好。
運安會今公佈事故調查報告指出,在與風險有關調查發現,現「大衆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未規範施工廠商對於建築物高空吊掛作業,需進行風險評估及提出預防措施,建議交通部檢視或修訂捷運及鐵路相關禁建限建法。
因應中捷事故,交通部上月預告修正「大衆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部分條文草案,明定高空吊掛作業應提出安全影響評估報告,並檢附作業計劃,內容應載明高空吊掛作業的區域範圍及與捷運設施相關位置、內容及安全防護措施。
交通部指出,針對申請建造執照審覈規定,爲強化高空吊掛作業審查,增訂高空吊掛作業也應提出安全影響評估報告;增訂施工計劃應載明高空吊掛作業行爲的區域範圍及與捷運設施相關位置、內容、時間、機具及安全防護措施等資料。另明定各項工程行爲如有吊掛作爲,應檢附作業計劃及捷運主管機關要求文件申請。
交通部也說,考量捷運工程實務上由地方政府捷運局等機關主辦,將條文內「捷運工程建設機構」文字酌修爲「捷運工程建設機關(構)」,以保持執行單位彈性;並增訂捷運工程建設機關(構)及捷運營運機構,應訂定劃定的禁建、限建範圍巡查項目、頻率及基準,並適時建立聯合稽查機制,辦理定期巡查。
交通部表示,「大衆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部分修正草案5月24日預告,預告期2個月,至7月24日前若外界有其他意見,則還要再進行修正;若沒有相關意見則會循程序到法規會,希望愈快愈好,待發布實施會同步發文給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