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工地吊臂砸中捷1死15傷!興富發不起訴原因曝光

鄰近臺中捷運豐樂公園站的興富發建案工地,2023年5月10日進行塔式吊車拆除作業時,位於31樓高的吊臂突然掉落,砸中捷運軌道,造成1死、15傷慘劇。(臺中市消防局提供)

鄰近臺中捷運豐樂公園站的興富發「文心愛悅」工地,去年(2023)5月10日中午進行塔式吊車拆除作業時,位於31樓高的吊臂突然掉落砸中捷運軌道,釀成1死15傷慘劇,該案引發社會震驚,檢方偵查終結,興富發建設等4公司均獲不起訴,檢方也在不起訴中指出,刑法中關於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罪並未設有處罰法人之規定,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該案造成人權鬥士、靜宜大學法律系專任教師林淑雅不幸喪生,檢方經1年3個月的偵查,28日偵結,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執行拆卸吊臂的許姓與呂姓2名工人,興富發、齊裕營造4公司獲不起訴,各界好奇。

尤其事發工地爲知名建商興富發建案「文心愛悅」,由齊裕營造公司承攬建造,塔吊工程由宇球公司承攬後委由嘉謜工程負責指揮工地31樓塔吊拆除作業。

中檢與不起訴處分書中說明興富發、齊裕營造、宇球、嘉謜等4公司,因嫌疑不足,不起訴,且興富發等4公司皆爲法人組織,刑法中關於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罪並未設有處罰法人之規定,自無刑法上犯罪能力,程序法上也無當事人能力,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