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告知書

電動自行車新標準!

今起實施!

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

GB 42295-2022:《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

GB 42296-2022:《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

GB 43854-202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範》

各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

爲保障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消防救援局近日聯合發出公告,將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准入及行業規範管理。該公告明確,要嚴格執行強制性國家標準、嚴格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強化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和認證監管、強化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管理、強化電動自行車行業規範管理。現對電動自行車經營主體做如下告知提醒:

PART 1

嚴格執行強制性國家標準

現行的電動自行車安全強制性國家標準包括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 42295-2022《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GB 42296-2022《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GB 43854-202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範》等。

GB 42295-2022《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第1號修改單、GB 42296-2022《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第1號修改單、GB 43854-202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範》將於2024年11月1日起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 42295-2022《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及第1號修改單要求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GB 42296-2022《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及第1號修改單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GB 43854-202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範》的電動自行車不得生產、銷售、進口或者提供。

PART 2

做好進貨檢查驗收

1、進貨索證索票,臺賬記錄清晰

購進電動自行車及其相關產品時,要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產品合格證明,銷售商應當向供貨商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報告。並建立產品進貨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供應商的聯繫方式等內容,建議建立產品銷售臺賬,可如實記錄銷售的日期、車型、品牌型號、流向等。

2、檢查合格證

新標準實施後,在售車型的合格證中會標註GB 17761-2018、GB 42295-2022、GB 42296-2022,只標註GB 17761-2018一個標準的車型建議查詢CCC認證信息,確保CCC認證證書的有效性。

3、2024年11月1日起,充電方式爲“車載式”的車型不得售賣!

如何判斷是否爲車載式的充電車型?可直接看合格證,如下圖,也可查看充電器是否固定在車上,若是固定的,即爲車載式的充電車型。

充電方式爲“車載式”的電動自行車合格證

4、檢查控制器

覈對生產廠家、電壓、型號等信息,是否與產品合格證上的信息一致。

5、檢查鋰電池

2024年11月1日起,在售鋰電車型的鋰電池,需滿足GB 43854-202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範》)要求,檢查電池標識上的執行標準和標稱電壓,鋰電池的標稱電壓不得超過48V。

PART 3

查詢CCC認證信息

電動自行車顯著位置(一般在車頭位置)應貼有CCC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識。

CCC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識

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網站查詢;也可通過關注“國家認監委”公衆號,點擊底部“公衆查詢”—“認監委統一查詢平臺”進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網站,在“強制性產品認證”子查詢模塊輸入相關信息進行查詢。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

覈對產品合格證上“產品名稱”“製造商名稱”“商標”“型號”“CCC證書編號”信息,與網站查詢信息是否一致,以及證書狀態是否爲“有效”。如網站查詢信息與產品合格證信息一致,且證書狀態爲“有效”,即爲進貨產品已獲CCC認證;如網站查詢不到任何信息,或查詢到的信息與合格證不一致,或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證書“暫停”和“撤銷”時,或產品生產日期在證書“暫停”期間和“撤銷”之後的,均認爲進貨產品未獲CCC認證。

PART 4

加強待銷車輛的規範性管理

銷售門店現場所擺放、存放的電動自行車一律視爲待銷售車輛,並獲CCC認證且各項質量指標與合格證信息一致。不得以非賣品、展示品、臨時存放等名義在門店擺放、存放其他無關車輛。

PART 5

加強待銷車輛的合法性管理

銷售門店應當守法經營,主動公開承諾“拒絕非法改裝”,不得進行擅自改裝原廠電氣配件、拆改限速(包括解碼提速)、外設蓄電池托架、改造蓄電池槽盒、更換大容量蓄電池等違法違規行爲。

來源 : 產品可靠性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