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電動自行車市場經營秩序 蘭州公安交警聯合市場監管部門約談銷售商戶

爲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攜手城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雁灘專業市場監管所,對電動自行車銷售商戶進行了約談。

約談中,交警解讀了《甘肅省電動車管理辦法》及《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的核心內容,特別是針對非標電動車的交通安全隱患進行了剖析,宣講了電動車事故溯源工作。市場監管所負責人就電動車銷售單位如何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進行了宣講,強調了企業自律與市場監管並重的重要性。

雙方要求,電動自行車銷售點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堅決抵制銷售無合格證、來源不明、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和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嚴禁任何形式的非法改裝、拼裝及解碼改變限速器等行爲,確保每一輛上路的電動自行車都安全合規。對於不合規產品,銷售商要積極與廠家溝通,推動產品召回,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爲消費者提供安全可靠的電動自行車產品。

記者另悉,蘭州公安交警將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對全市電動車銷售網點開展全面聯合檢查,從源頭上強化管控,堅決防止違規車輛流入市場,爲市民營造一個更加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葛 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