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基金爭議半年後冷飯新炒 顧立雄親發澄清

今年5月底在立法院財委會爆出的地震基金怡安保險經紀人爭議事隔半年,近來又在網路及line羣組流傳金管會主委顧立雄3日親自發出澄清稿,全文第一人稱「我」的方式陳述,強調有人以剪接過的質詢畫面指控「金管會主委所謂政商勾結、當場說謊,完全是我無法接受的不實指控」。

全文共1,500多字,分四點說明爲何處理此爭議,強調地震基金與怡安間事涉數百萬元的求償糾紛,已循法律途徑處理中,金管會將持續監督地震基金危險分散機制中斷

今年5月31日立委黃國昌在財委會質詢,地震基金與怡安保險經紀人間的再保合約糾紛及相關爭議,顧立雄表示,金管會在6月已將正式調查報告送交立法院,原本以爲這件事情釐清,沒想到這幾天又有人在網路上流傳剪輯過的質詢畫面,以「爲什麼政府還可以放任這種腐敗官員繼續亂搞下去」爲名,在line的各羣組間傳遞。

金管會12月1日已由保險局發出新聞稿澄清,3日則是以顧立雄名義發出澄清稿,以下爲其四點說明。

一是金管會爲什麼介入?起因是地震基金董事長陳明仁主動來找顧立雄,要求解任地震基金總經理侯自維理由是陳明仁認爲侯自維在處理再保安排時有操守上的疑慮。金管會身爲地震基金的主管機關,不可能對這種指控置之不理,所以要進行調查。

金管會一方面聽取各方說法,探求締約真意,一方面也請具備保費精算能力的保發中心,提供再保費率合宜性的專業意見。過程中金管會注意到地震基金這次的再保安排,與先前委由兩家再保險經紀人共同承作的慣例不同,而是排除原本的首席再保經紀人GC公司,改由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單獨承作,簽約後纔不過幾個月,就發生這些爭議。

顧立雄指出,在自由市場,你可以不要買,人家也可以不要賣。再次強調,金管會身爲主管機關,必須關注地震基金處理此事的合理性,避免陷入以後沒有再保險公司、經紀人公司願意承作我國地震再保險業務窘境

二「我沒有要求地震基金不得向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求償」。顧立雄表示,其實地震基金對怡安沒有要不要求償的問題,而是地震基金可以主張什麼條款?可以請求多少金額?這些問題即便在地震基金內部,董事長與總經理之間就有不同看法。

站在金管會立場,不論地震基金最後決定求償多少,都會予以尊重,金管會真正在乎的是,地震保險的危險分散機制不能中斷。「再說一次,金管會真正在乎的是,地震保險的危險分散機制不能中斷!」所以特別要求地震基金,務必確保再保險安排不能開天窗!這些都有公文爲憑,沒有所謂要求不得求償的事情。

三「我作爲金管會主委,妥善處理這件所主管的爭議纔是我應盡的職責」。顧立雄首先澄清,雖然其早前從事律師工作時,自己及任職的事務所擔任過怡安保險經紀人其他案件代理人,但當時委任處理的案件,與地震基金完全無關。因此若說顧立雄應該要回避地震基金與怡安間的爭議,否則就有利益衝突云云,這完全是「不正確的觀念」。

顧立雄強調自己從事律師工作30多年累積的經驗,是能夠勝任金管會主委職務的根本能力,但是今天如果反過來說,只要遇到我之前擔任律師工作時的當事人,其中當然包括許多金融機構,必須全部閃得遠遠地不用處理,「這樣主委還能當嗎?這說得通嗎?」

顧立雄表示尊重地震基金要向怡安求償的決定,身爲主管機關,只要求地震保險的危險分散機制不能中斷,相信這纔是盡到作爲金管會主委應盡的職責。

四「我沒有必要否認當過怡安的訴訟代理人」,顧立雄表示自己在被質詢的第一時間,就清楚回答,怡安是其當律師的時候,任職的事務所的客戶,這沒有什麼好隱瞞的。「我比誰都清楚依照律師倫理規範,有沒有利益衝突,是以整個事務所來作判斷」,即事務所的客戶,就等於個別律師的客戶。

顧立雄強調自己不必說謊否認當過怡安的訴訟代理人,且不管是他個人或事務所其他律師擔任過怡安「其他案件」的訴訟代理人,都不構成顧立雄在地震基金爭議中必須迴避的理由。

且只要在網路上的判決檢索系統,輸入「顧立雄&怡安」就可以找到黃國昌秀出來的裁定。顧立雄指「這些都是公開資料,我沒有那麼無聊要去扯一個不用一分鐘就會被打臉的謊」。

除了金管會提交給立法院的正式報告外,顧立雄3日再度對地震基金爭議說明,新聞事件爆發「至今也將近半年」,地震基金與怡安間所涉金額數百萬元的求償糾紛,已循法律途徑處理中,金管會也將持續督促地震保險的危險分散機制不中斷,關於網路流傳的不實說法,即作上述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