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告警發布條件 9/1起增規模6.5、震度3級以上
中央氣象署今天宣佈,9月1日起,地震告警訊息發佈條件,新增規模6.5及震度3級以上地區,可提升警報覆蓋範圍,提高預警的準確性,避免漏報,估計可增加2到3秒應變時間。
氣象署上午舉行記者會,地震測報中心主任吳健富說,目前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地震速報」屬於國家級警報,是在民國105年上線,發佈條件爲當地震預警系統預估發生規模5以上地震,針對預估震度可能達4級以上的縣市民衆,但今年4月3日花蓮發生規模7.2大地震,現有地震告警機制讓部分地區被低估,而發生漏報現象。
吳健富說,氣象署邀集學者專家及防救災單位討論後,調整地震告警發佈,9月1日起,新增預估發生達規模6.5以上地震,且預估震度可能達3級以上的縣市民衆。
吳健富說,大型地震有一定破裂面積,發生破裂時間較長,以目前告警機制的初始震度推估,容易被低估,有必要調整。
另外,吳健富說,大型地震具有較長搖晃時間及強大的低頻能量,高樓層搖晃程度相當明顯,有必要增加高樓層民衆地震應變時間,所以增警報發佈條件,以涵蓋多種地震情境,提升警報發佈的覆蓋範圍。
吳健富以0403的地震爲例,臺北最強震度在地震後16到17秒,若採新增的告警機制,可多2至3秒應變時間。
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統計,2022年至今,有8個地震規模大於6.5。
吳健富說,以新增發佈地震告警條件及上述地震驗算後,警報發佈的次數平均每縣市約增加1.4次,單一縣市最多約增加4次,同時兼顧地震防災實際需要及不擾民的原則。
根據地震測報中心試算,加入新的地震告警條件後,2022年至今,新增發佈告警次數較多的縣市爲北部縣市,臺北市、新北市增加4次,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都是增加3次,高雄市、澎湖縣增加2次,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臺東縣都是增加1次,其他縣市則無變化。
吳健富說,加入新的地震告警條件後,北部縣市新增發佈告警次數較多的原因,可能是場址效應,現有震度衰減公式低估地震震度。
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的「地震速報」屬於氣象署的「強震即時警報」服務,運用行動通信系統中的細胞廣播技術,在強震發生後的短短數秒至數10秒內,即時向民衆發送預警訊息。
吳健富說,這數秒至數10秒的黃金時間,對於民衆進行緊急避險至關重要,讓大家能及時反應,例如,在室內應迅速掩護並遠離窗戶和吊燈等易碎落物;若在室外,應尋找開闊地蹲下並保護頭部;而駕駛中則應減速靠邊停車,等待地震結束後再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