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次酒駕開賓士撞死婦 死者家屬痛批只判3年

東森新聞記者高華襄、黃淳璟/新北市報導

今年6月,新北市永和區一名王姓婦人出門買菜馬路時,被開賓士酒駕呂東曉撞死,呂男還逃逸,如今判決出爐,有4次酒駕釀禍經驗的呂男竟然只判3年刑期,還用自己是殘障又沒工作理由,只賠5萬元要和死者家屬和解,死者家屬痛批,一條人命竟然只值3年,司法生病了嗎?

監視器拍到6月3日新北市永和區得和路上,留着一頭捲髮的婦人出門買菜,卻被黑色賓士車撞死,開車的呂東曉肇事後還想跑,全被拍到,如今一審判決出爐,酒駕又撞死人的呂男竟然只判3年有期徒刑(酒駕致人於死判刑2年2個月、酒駕致人於死而逃逸判刑1年,合併判3年)。想到媽媽的命竟然這麼廉價,死者兒子無法接受。

更讓死者家屬痛心的是,肇事的呂男之前已經有3次酒駕前科(民國94年、97年、99年酒駕,各判緩刑、拘役59天、3個月徒刑),被判刑沒悔改,照樣喝酒開車,第四次酒駕撞死人釀成大禍,呂男還說自己是殘障、沒有工作,希望用5萬元和死者家屬和解。

任憑男子再多的對不起,還是無法挽回酒駕造成的傷害,死者兒子沉痛地說,一定會再上訴,要幫媽媽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