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償失!桃園男懸掛假車牌違停被拖吊 吞罰單還要吃官司
桃園市桃園區一處拖吊場日前拖吊違停車輛,發現懸掛假車牌報警協助,警方通知車主說明,對方坦承因原車牌遭註銷,所以懸掛假車牌使用,遭開單告發並依法偵辦,得不償失。警方指出,「嚴重超速」吊扣牌照標準,自去年6月30日起由超速60公里降爲40公里,因爲門檻降低,推測可能也是使用假車牌增加的原因之一。
桃園分局埔子派出所近日接獲拖吊場通報,日前執行違停拖吊作業時,發現一輛機車懸掛假車牌,協請派出所調查,經通知車主前來說明,一開始他謊稱車子是遠房親戚在使用,自己完全不知情,但經員警出示該車主騎乘該車監視畫面時,才鬆口表示因爲原車牌遭註銷,所以懸掛假車牌使用,員警立即開單告發,查扣該面假車牌,並製作調查筆錄後函請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園分局交通組組長林健祥表示,目前僞造、變造的車牌充斥,有些民衆因車牌號碼遭「盜用」而無辜收到罰單,有心者上網或許就可輕易買到,「客製化」假車牌容易取得,再者近來車牌被監理單位吊扣的數量有增加趨勢,主要原因不外乎車牌遭註銷、酒駕、惡意逼車、嚴重超速等危險駕駛的交通違規等原因。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去年6月30日修訂上路,所謂「嚴重超速」吊扣牌照標準,由超速60公里降爲40公里,因爲門檻降低,推測可能也是使用假車牌增加的原因之一,讓有心人士透過僞、變造車牌來鑽法律漏洞。
監理單位核發的車牌屬行車許可憑證,兼具公文書性質,屬「特種文書」,懸掛假車牌駕駛上路就違法,依照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3款規定,使用僞造、變造或蒙領之牌照,可以處新臺幣3千6百元至1萬800元罰鍰,另「僞造」業者也會涉及刑責,可依僞造特種文書罪論處,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千元以下罰金。
警方指出,近來車牌被監理單位吊扣的數量有增加趨勢。記者周嘉茹/翻攝
車主坦承因原車牌遭註銷,所以懸掛假車牌使用,遭開單告發並依法偵辦,得不償失。記者周嘉茹/翻攝
桃園市桃園區一處拖吊場日前拖吊違停車輛,發現懸掛假車牌報警協助。記者周嘉茹/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