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選無效駁回確定 彰縣議員柯振杯:終於可好好過年

彰化縣議員柯振杯6日表示,很開心當選無效的案子獲判駁回確定。(孫英哲攝)

「終於可以好好過年。」彰化縣議員柯振杯前年九合一大選時,遭彰化地檢署以涉賄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臺中高分院針對該案宣判駁回。柯振杯今天得知全案駁回確定後表示,「這一年來飽受司法審判煎熬,終於可以好好過年」,後續將與律師研議,不排除要向法務部和監察院申訴檢察官。

縣議員柯振杯與其子柯承翰於2022年分別參選縣議員、伸港鄉鄉長選舉,他被檢方指控涉嫌在競選期間,利用和美和善團舉辦的低收入戶救濟公益活動中,找來媒體採訪,還穿着競選背心,參與發放物資,藉由此方式向有投票權的低收入戶或其代領人行求賄賂。

柯振杯前年底順利當選,完成縣議員4連霸,然他也被彰化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該案在彰化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爲,柯振杯雖於競選期間穿着背心參慈善單位發放物資的活動,但該活動發放的物資與救助金都是由和美和善團提供,且發放對象都是公所以低收入戶名冊製作通知,雖柯振杯在場協助及有趁機請託拜票,但難認有行賄犯意,因此駁回檢方提起的當選無效之訴;臺中高分院今天針對該案維持一審判決。

柯振杯表示,他早知道會沒事,因爲他沒做虧心事,他只是在公益活動中穿背心幫身障與長者幫物資就惹上官司,讓他很難接受。

他指出,檢察官在沒有新事證下還上訴,讓他很不滿,他們全家人都因爲這個案子飽受煎熬,他和妻子甚至都快腦神經衰弱。他將與律師討論,不排除針對該案檢察官向法務部和監察院提出陳情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