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議員林騰煌遭控當選無效 逆轉改判當選有效確定
▲宜蘭蘇澳鎮縣議員林騰煌遭控當選無效,逆轉改判當選有效確定。(圖/記者遊芳男攝)
國民黨籍宜蘭縣議員林騰煌,涉嫌以每票1000元向選民賄選買票,被檢方提起民刑事訴訟。刑事部分,林騰煌一審遭判有罪,但二審逆轉改判無罪。另外民事當選無之訴,一審也判決他當選無效,但高等法院4日二審也逆轉,改判他當選有效確定。
71歲的林騰煌曾任蘇澳鎮代會副主席,後競選蘇澳鎮長併成功連任。他5年前鎮長卸任後轉戰縣議員,以156票之差高票落選。他去年九合一大選時再度參選,並拿下5275票順利當選,成國民黨在蘇澳鎮選區唯一提名、當選的縣議員。
但他參選後就爆出賄選事件。有選民提出檢舉,指稱林騰煌在投票前親自到某林姓鎮民住處送錢,疑似以每票1000元、總計5000元代價,向林姓鎮民一家5口買票。檢方獲報後,搜索林騰煌住處及競選總部,並在投票日前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林騰煌成爲宜蘭縣首位遭收押的縣議員候選人。最後林騰煌順利當選,但檢方仍提起公訴,一審法院認定有罪,判刑3年2月、褫奪公權3年。但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卻逆轉改判林騰煌無罪,目前上訴第三審審理中。
除了刑事賄選部分以外,宜蘭地檢署也對林騰煌提出民事當選無效之訴,一審宜蘭地院去年7月間判決當選無效,內政部也隨後發函將林騰煌停權。當選無效之訴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4日也出現改判,改判駁回檢方之訴,全案不得再上訴,亦即林騰煌當選有效確定。
高院在改判理由中指出,提出檢舉2名證人,供述中對於放置款項地點、就收取賄款後之行程,均有前後不一的狀況,其中張姓女證人因其姪子與林騰煌乾兒子有車禍糾紛,證詞更是可疑。因此高院認爲證人之言不可信,纔會做出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