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空不再自由...民團:將赴交通部抗議「民航惡法」!

圖爲警方出動「空拍機攔截器」,防止未申請的空拍機進入。(圖/本報資料照片

20日下午2:30分更新:

主辦方通知,已將總統府改爲交通部

民航法無人機管理新制自去年修正通過後,將於今年3月3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對於空域規範限制,臺灣本島採「正面列表」含六都在內,「縣市全區禁飛」,多達十一縣市。新制也引起航模產業等相關業者大反彈,大罵民航局。對此,有民團決定挺身而出,申請到路權,將赴交痛部前抗議「民航法」無人機專章,並提出「六大訴求」,爭取自身權益

民間團體「反空域不平等聯盟」表示,新制正式上路後,將對遙控模型、AI無人機、空拍影視新創科技文化產業造成重大影響,若臺灣將來面臨天災等急難搜救,民間在地的協搜單位能量也將因爲新法祭出的天價罰鍰而卻步,勢必對臺灣的整體飛行能量造成限縮,影響深遠。

雖然民航局將飛行操作空域在400呎內(以下)的空域,由直轄市地方縣市政府管理規範,400呎以上飛行,需先向民航局申請核可,日落後日出前也禁止從事飛行活動,自然人目前也不能申請禁航區解除限制

但地方政府也相當無奈,曾指出,在空域規劃部份若依「《民航法》第99-13條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公益及安全之需要,公告遙控無人機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但相關中央主管機關認有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需要者,得提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應配合辦理』」。

又因「禁限航區及航空站四周一定距離範圍」外,亦非市府所能管轄權限範圍,「地方政府所獲授權非常有限」。

而「無人機新制」也和政府提出「5+2產業創新政策」的核心訴求「創新、智慧機械」形同分道揚鑣,多個民間團體,也盼望政府對於空域問題,能再多花時間思考共創雙贏方式

因此,民團「反空域不平等聯盟」決定將在3月13日下午站出來爭取訴求,已申請到交痛部「臺北市仁愛路一段2至50號北側路權」,並提出「六大訴求」:

第一、呼籲開放自然人也能申請禁限航區,而非政府機關、法人獨佔。

第二、夜拍不應禁止,盼參考美、英、日等《無人機管理辦法》,「不要只學半套」。

第三、盼採「正面表列」十一縣市放寬空域,「開放郊區河濱公園、非人口密集區」。「空拍機和航模完全不同,不應混爲一談」,盼公務員能深入評估

第四、多旋翼學科試題卻考固定翼術科內容,考試訓練場不足。

第五、交通部民航局「應抓出黑飛者」並公佈,不應抓不到就以接近「封殺」方式,將自然人飛行權益抹殺。

反對民航法無人機新制,民團將赴總統府前路段抗議。(圖/313反空域不平等聯盟 提供翻攝)

第六、政府機構立定法條太過苛刻,罰鍰、罰則訂立,「不符合《憲法》規範的比例原則」。例:

1.「汽車無照駕駛罰鍰6千-1萬2,無人機無照操作罰鍰6萬-30萬元」。

2.「汽車酒駕罰鍰,5年內累犯3次要繳21萬元」,反觀「無人機闖禁航區、限航區、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一定距離範圍內,違者將處新臺幣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由民航局廢止其操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