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激戰已婚刑警 懷孕流產還送菊花恐嚇 人妻怒求償220萬

新北市1名人妻不滿小三和老公發生多次性行爲,還收到小三送菊花恐嚇,怒向小三求償220萬元精神撫慰金。(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新北1名人妻不滿老公和小三發生性行爲且小三還懷孕人工流產,她和小三理論時還遭對方送菊花出言恐嚇等,人妻氣得要求小三賠償220萬元,法官審酌小三獨自撫養未成年子女,故判小三賠償6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新北市1名人妻和老公於99年6月結婚,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她不滿小三還多次和男方前往板橋中和等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導致小三懷孕人工流產,人妻覺得自己的配偶權受到侵害,要求小三賠償120萬元,又小三還出言恐嚇人妻及男方, 讓她覺得精神極度痛苦萬分,要求小三賠償100萬元,共計220萬元。

小三表示,她和男方於109年9月曾短暫交往,但當時她並不知道男方爲已婚之人,她知道男方有配偶後就分手了,因男方爲刑警,她有找男方詢問遭詐騙製作筆錄之事宜,並無逾越男女往來分際之情事,110年12月人妻到她租屋處理論時,一言不合就遭男方用擒拿術壓制攻擊,人妻刻意隱匿其惡意侵擾她居住安寧之劣行,提出不完整訊息內容僅擷取對她不利的部分,且人妻在收到訊息及菊花後,仍持續回傳簡訊向她挑釁,難認人妻的精神有受到任何影響。

男方到庭作證表示,是小三約他去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的,他一開始就跟小三說他有老婆,1年內他和小三發生約10次性行爲,人妻知道後也常因爲此事跟他吵架。

法官勘驗聊天紀錄發現,小三曾傳「若是在別的槍枝合法國家,男方這種爛咖早就被我親手開掉了」、「今天只是菊花而已,下次我扛罐頭的齁」等訊息,認定小三有恐嚇等行爲,考量小三獨自扶養未成年子女,故判小三侵害配偶權部分賠償50萬元,侵害意識自由部分賠償10萬元,合計賠償共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