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爸持跳蛋猥褻6歲女兒 法院判刑3年6月

新北市已離婚的吳姓男子3年前酒後竟叫6歲女兒脫下內褲,再持跳蛋猥褻,新北地院日前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從事水電工的吳姓男子與妻子離婚後,獨自一人撫養3名年幼子女,2021年8月間,吳男飲酒後,一時性起,竟叫6歲女兒將內褲脫到腳踝,持跳蛋碰觸摸及插入女兒下體。

法官認爲吳男爲滿足一己私慾,罔顧人倫,不顧女兒未滿7歲,對稚齡女兒做出強制性交行爲,造成女兒身心受創,日前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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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