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私吞201萬遺產稅 家屬被通知房產恐被拍賣才曝光

基隆市1名李姓老婦人過世,她的13名子孫要繼承名下房屋,把201萬多元交給陳姓代書繳納遺產稅,後來竟接到通知房子恐被拍賣,才知道陳把錢拿去購買「生基位」未繳納。陳男還以李婦的房子擔保,僞造本票向人借150萬元。基隆地院依業務侵佔罪、僞造有價證券罪,分判1年6月、3年6月,應執行4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李姓老婦人死亡後,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2022年5月5日通知她的兒子、女兒、媳婦和孫子女,應納201萬8001元遺產稅。陳男接受委託處理,收到款項後,逕自挪用去購買生基位,花費殆盡。

李婦的繼承人2023年2月6日接獲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命令,才知陳男並未繳納遺產稅報案。

檢警偵辦時,查出陳男投資生基位揹負債務,2022年7月27日前找不知情的刻印店人員,盜刻陳的女兒的印章,再以自己名義簽發面額150萬元本票,僞造女兒簽名及蓋章後,繕打借據向他人週轉150萬元,載明若予清償,即讓渡劉老太太名下房屋交由對方處理,無論讓渡或拍賣絕無異議。陳拿到錢後遲未付利息,又避不見面,借款人才知受騙。

基隆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並與證人證述大致相符,加上遺產稅申報書、執行命令、匯款人證明聯等物證,認定陳男被告犯行。

法院指出,陳男投資理財不當竟侵佔他人款項,又以僞造本票詐取金錢,破壞代書事務所與客戶間信賴關係。犯後逃亡避不見面,經檢方通緝才爲警緝獲。後來雖坦承犯行,但未賠償告訴人,應加重量刑。

基隆市陳姓代書侵佔客戶委託代繳遺產稅201萬元,又僞造本票向人借150萬元,被基隆地院依業務侵佔罪、僞造有價證券罪,分判1年6月、3年6月,應執行4年6月徒刑。記者邱瑞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