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進口竹笙農藥超標!銷往「吉星餐廳、兄弟飯店」北市衛生局令下架

北市衛生局抽驗年節食品,竹笙合格率最多。(圖/北市衛生局提供,以下同)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臺北市衛生局今公佈年節食品抽驗結果,有12件不符規定,其中有7件「竹笙」不合格,不合格廠商中有6家都是「恆瑞貿易有限公司」,曾銷往北市的兄弟飯店;另外1件不合格竹笙則是來自「國豐貿易有限公司」,從中國大陸進口,檢出禁用農藥,銷往「吉星餐廳有限公司」,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已令業者立即下架。

臺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陳怡婷說,衛生局於農歷年前至臺北市賣場傳統市場、餐廳、食品行、小吃店地點進行年節食品抽驗,共計抽驗花椒蔬果、竹笙、金針堅果加工品花生製品、烘焙食品、豆製品木耳生鮮水產及其加工品、糖果、生鮮肉及其加工品、米溼製品、複合式餐食澱粉製品等計185件,12件不符規定。

▲竹笙分別檢出1~5項殘留農藥。(圖/臺北市衛生局提供)

陳怡婷說,品質檢驗結果以進口竹笙不合格率最高(50%,7件/14件),分析11件品質檢驗不符合規定產品違規原因爲7件「竹笙」分別檢出1~5項殘留農藥,中國大陸進口竹笙檢出禁用農藥β-安殺番;另外還有1件「花椒」檢出13項殘留農藥、1件「青江菜」檢出2項殘留農藥、1件「刈菜(長年菜)」及1件「黑木耳」各檢出1項殘留農藥。

▲長年菜和青江菜驗出農藥殘留。(圖/臺北市衛生局提供)

陳怡婷表示,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系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竹笙分別檢出1~5項殘留農藥。(圖/臺北市衛生局提供)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衛生局皆已通知販售商及進貨端業者立即下架,經追查產品來源爲縣市者,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辦理,另外來源屬臺北市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辦,而關於進口竹笙抽驗結果不合格率高於50%,也同步函報衛福部食藥署。

▲過年糖果金柑球。(圖/臺北市衛生局提供)

陳怡婷提醒,於選購年節產品時,除了到信譽良好的商店購買外,儘量選擇包裝及標示完整產品。此外,應儘量避免購買顏色鮮豔的食品,食品製造業者應確實控管制售產品之品質衛生,並確實、完整的將產品資料標示於外包裝,而賣場及一般販售業則應落實自主管理。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佈年節食品抽驗結果。(圖/臺北市衛生局提供,點圖可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