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恆科技因信息披露不及時受到監管警示

財中社9月13日電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2024年9月13日發佈的公告,因大恆科技(600288)在涉及重大資產交易時未及時披露相關信息,該公司及時任董事會秘書嚴宏深受到監管警示。

事件起因於2024年4月18日,大恆科技披露了擬以3003萬元出售全資子公司泰州明昕微電子有限公司100%股權的公告,預計將導致約2400萬元的歸母淨利潤減少,這一數額佔其2023年度經審計歸母淨利潤的48.09%。然而,早在2024年1月31日,公司就已與泰州園區管委會簽訂了附條件生效協議,未能及時披露協議簽訂情況,導致信息披露不及時,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

針對該事件,監管部門要求大恆科技及其董監高人員在收到決定書後1個月內提交整改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合規整改,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規範運作水平,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