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電力交易機制 打造清潔能源發展“壓艙石”
電網有火電、燃氣、水電、風電、光伏、核電、儲能電站等多種電源,各種電源之間如何平衡?清潔能源如何及時消納?如何通過創新電力交易機制,促進新興產業發展?
據瞭解,電力市場分爲現貨市場和中長期市場,電力現貨市場主要開展日前、日內和實時電量交易,能在發用電實時平衡、發現價格信號、幫助清潔能源消納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電力中長期市場主要開展年、月和多日的電量交易以規避風險、穩定供應。電力現貨市場可真實反映電力商品在時間和空間的供需,爲電力中長期市場交易提供價格風向標,促進電力資源的高效、優化配置,提供投資量化分析的決策依據。
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更好發揮中長期交易“壓艙石”作用,12月9日,首都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召開2021年北京市電力中長期交易工作宣貫會,介紹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北京市電力中長期交易組織及合同簽訂工作方案,解讀了《京津唐電網電力中長期交易結算規則》相關要點,並針對優先發電及基數合同簽訂、2021年北京地區年度交易工作、分時段交易規則和算法算例以及履約保函編制情況,以及市場主體關心的年度發電量計劃預測、計量與電費、輸配電價調整和分時段電量預測等有關情況進行解答。
中長期市場是我國電力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隨着新版規則的出臺,我國電力中長期交易組織日漸完善,必須充分發揮中長期交易的“壓艙石”作用,保障電力市場高效有序運行。首都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高度重視北京2021年電力中長期合同簽訂工作,做好省內和跨省跨區電力中長期交易合同簽訂的組織協調,確保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中長期合同簽訂工作。
2021年,北京市電力市場化直接交易用戶側總電量規模擬安排225億千瓦時,交易工作由北京電力交易中心、首都電力交易中心共同組織開展。交易方式方面,爲貫徹落實國家電力市場化改革工作部署,2021年北京電力中長期交易以“年度雙邊協商、月度集中競價”方式開展分時段交易。年度交易按月分解計劃申報,月度交易包括月度直接交易及用電側合同電量轉讓交易等。用電側合同電量轉讓交易將根據市場運行情況適時開展。
針對市場主體關心的交易價格問題,會議介紹,北京市電力用戶參與直接交易的購電價格=直接交易電價+(華北+北京)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2021年輸配電價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覈定2020~2022年省級電網輸配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20〕1508號)執行。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用戶,尖、峰、谷、平交易價格由購售電雙方協商確定,峰谷差價應不低於已有目錄電價的峰谷差價。如遇電價政策調整,按照新政策執行。北京電網輸配電價、華北電網輸電價格和政府性基金附加不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孫廣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