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利剪刺酒友並棄屍 男遭判刑8年6月
臺中市大甲區離奇命案,1名男子陳屍李姓友人居住的三合院前,追查出李男持剪刀等物刺傷又遺棄放任他身亡,臺中地院判李男徒刑8年6月。(資料照片)
中市大甲去年9月間發生1件離奇命案!60歲邱姓男子死在酒友李男住的三合院前,警方追查出李男持剪刀及竹籤等銳器刺殺邱男胸、頸及背部多達20多處傷口,遺體已腫脹腐敗,經解剖判定案發3至8天前即死亡,李男否認犯案,但警方查扣到犯案血衣。臺中地院依遺棄致死等罪判處李男徒刑8年6月,仍可上訴。
大甲區有民衆在去年9月25日在1棟三合院民宅前發現1具男屍報案,警方到場處理,發現男屍頭頸部已發黑腫脹,上前敲門李姓屋主都沒應門,經由消防隊破門,李男才現身。警方在李男屋內查扣到3把剪刀及竹籤,地板、牆壁、牀墊及衣物都有血跡,且住處並無打鬥痕跡。
警方調閱巷口影像發現,李男9月21日及24日出門穿着沾有血跡的衣褲,經採樣均檢驗出DNA型別與邱男符合。經解剖發現邱男遺體已腐敗,判定死亡時間已有3天至8天左右,遭到「他殺」,死亡原因爲前頸胸部多處銳器傷及大片瘀傷,失血過多及橫紋肌溶血癥死亡。
雖然遺體遭砍腫脹難辨,但李男一眼就認出死者是友人邱男,但對他爲何陳屍住家門口則一問三不知,最後一次看到邱男是1年多前,而他衣物上相關血跡則是他家的貓死亡,沾到的貓血。
檢方認定李男因不明原因在持3把剪刀及牙籤等銳器刺殺行動不便的邱男,造成的胸、頭頸及背部20多處開放傷口及裂傷,四肢有大片瘀傷,施暴後遺棄置之不理,未及時送醫導致邱男死亡,放置住處直到9月24日晚間纔將遺體移置到大門處。
臺中地院法官審酌李男與邱男是朋友關係,持剪刀等物刺傷後,傷勢不輕卻消極不救治,放任他死亡,且否認犯行,未彌補被害人家屬損失,依傷害罪判刑1年、遺棄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應執行徒刑爲8年6月。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