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好纔可選學生會長 雙北45校違規

雙北有45所學校違反教育部規範,以成績、獎懲、品德限制學生參與學生會等自治組織;部分學生認爲這只是學校找乖寶寶背書當橡皮圖章。北市教育局昨發文要求各校循民主及平等原則輔導學生參與;新北教育局也要求學校不得介入學生會幹部選舉資格制定。

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注意事項」,學校不得依學業成績、德行評量或出缺席紀錄等,限制學生參選會長及其他幹部資格,但臺北市議員何孟樺比對北市71校,發現有37校規定學生要達一定分數、沒被記過,纔有資格選學生會長。她認爲學生會不該只是師長眼中的好寶寶樂園,批教育局督導不周。

何孟樺說,臺灣沒規定學生未被懲處過才能擔任學生會幹部,校方訂定資格條款,形同否定學生多元潛力,且加劇歧視。求學時她曾加入學生會,深感學生自治組織有助於學生參與公共事務,培養獨立思考能力,因此要求教育侷限期督導各校修正規定,並於每年學生自治研習營協助學生審視法規。

北市某高中班聯會幹部表示,學校干涉自治組織內務,對彼此都沒好處,兩者的關係應該是互信合作,何況教育階段的懲處,應該是以輔導改善爲主。

新北板橋高中有學生認爲,社會上人犯出獄都還能改過自新,立法院、各縣市議會多少民代有前科?學校不該以任何理由,限制學生參與學生自治組織,如果只是想找幾個乖寶寶背書、當學校的當橡皮圖章,還不如不設這些組織。

北市教育局表示,已發文71所公私立高中職,重申該注意事項的原則,請各校宜秉民主教育立場,輔導校內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循民主及平等原則訂立相關組織章程,所訂組織章程不宜將學業成績評量、德行評量、出缺席紀錄等列入參選資格限制。12月22日將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組織宣導會議,向各校說明。

新北教育局表示,今年5月份調查教職人員介入、限制學生會幹部資格學校計8所,當時已發函糾正,要求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