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治文爭取殘障人士停車優惠

陳治文表示,現行桃園市身障人士停車在收費停車格,僅優惠前3小時免費。但新北市目前停在同1車位可免費停48小時,臺北市則是前4小時免費,有相當大差距。她補充,今年3月1日起,新北市也採取北市作法,改成前4小時免費,但仍優於桃園市。

對此交通局則說,將蒐集其他5都作法並納入研議。交通局也補充,持身障停車證的車輛若停在身障專用停車位,不收取停車費也不限停放時間,導致部分符合資格的車輛有長期佔用的狀況,也將參考5都作法,研議身障專用停車位納入收費管理並給予一定優惠時數之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