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午休摸同舍房獄友鳥鳥 遭拒還不停手判刑7月

何姓男子因案收容臺北看守所於去年底趁午休時,出手摸同舍房獄友生殖器,對方從睡夢中驚醒,何男不顧對方伸手推開並出言拒制止,仍不停手,只能大聲呼喊求援,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猥褻罪判刑7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何姓男子因案入法務部臺北看守所服刑,並收容於仁二舍舍房內,去年11月12日12時51分午休時,在舍房內趁躺於其身側午休的獄友熟睡不能抗拒之際,先以手撫摸其大腿根部及生殖器,獄友從睡夢中被驚醒並以手推開並拍打何男,並出言,「靠北!不要碰我!」等語。

豈料何男見狀,竟無視受害獄友出言抗拒,仍不停手持續觸摸對方生殖器、胸部,直至受害獄友大聲呼救才停手。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猥褻罪判刑7月,可上訴。

臺北看守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