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猥褻朋友女兒 強拉她手摸鳥 法院判決出爐

一名男子猥褻朋友的女兒,遭到法院判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黃姓男子先前到朋友家中拜訪,未料黃男明知朋友的女兒A爲中度智能障礙者,竟趁着朋友睡覺之際,拉着A女的手撫摸自己的生殖器猥褻得逞。橋頭地院審結,依犯乘機猥褻罪,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男與A女的父親爲朋友,明知A女爲中度智能障礙者,仍基於乘機猥褻的犯意,於2022年1月前往A女家中拜訪時,趁朋友正在睡覺,便以手觸摸A女臀部,還掏出生殖器,拉A女的手撫摸,要求A女用胸部夾住自己的生殖器摩擦,猥褻得逞。

全案曝光關鍵在於,湊巧照護機構的司機抵達A女家中準備搭載A女父親,發覺黃男舉止詭異的從椅子上起身,司機隨即向照服員反應,由照服員通知家屬調閱監視器畫面報警處理,全案才曝光。

橋頭地院審理時,黃男稱是A女主動這麼做,並非他要求,且大家都熟識,A女纔會摸他的生殖器等語,但法官不採信,法官認定黃男只爲了滿足個人性欲,利用被害人心智缺陷不知道抗拒之際,做出猥褻行爲,明顯漠視被害人性自主權,破壞A女對人的信任,審酌黃男已與A女達成調解,A女也願意給予黃男緩刑機會等情狀,依犯乘機猥褻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