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200萬就交保 洪秀柱不解蔡正元竟要1000萬
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因中影案遭收押將近4個月,臺北地檢署聲請具保停押,14日由臺北地方法院裁定1000萬元交保,終於離開看守所;對此,前國民黨主席洪秀柱除了爲好戰友及好同事感到欣喜外,也質疑三審定讞的前總統陳水扁還可以用200萬保外就醫,蔡正元卻需1000萬,「臺灣的司法到底怎麼了?」
蔡正元因擔任中影董事長期間,涉嫌侵佔、掏空3.7億元,遭臺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獲准4個月,在期限將滿之際,檢方主動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官認定本案相關共同被告、證人已陸續到案,雖然犯罪嫌疑重大,羈押之原因尚未消滅,然審酌前情並衡以本案犯罪情節、被告涉犯金額、家庭經濟狀況等情,裁定被告提出100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於其戶籍地,暨應於每星期一、五下午5時前至轄區南港派出所報到。
不過,洪秀柱指出,蔡正元遭指控侵的是陳年舊案,特偵組早以查無不法簽結,高等法院也在2011年判決無罪且全案定讞。今年4月民進黨立委呼籲檢調重啓調查三中案,7月蔡正元就遭到羈押禁見,但卻沒有什麼重大發現,蔡正元被押的這4個月以來,幾乎都以「證人」的身分出庭,直言如此大的政治動作,說穿了根本就是押人取供。
洪秀柱表示,在臺灣酒駕撞死人可以6萬元新臺幣交保;三審定讞的陳水扁還可以用200萬新臺幣保外就醫;獵雷艦關乎上百億元、甚至動搖國本的案子,法院更以「串供滅證之虞」來聲請羈押相關人等,僅以300萬元新臺幣讓慶富執行長交保,但蔡正元的案子只是人民團體及民營公司的財務糾紛,即使是侵佔、背信罪的刑度都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的輕罪,爲何交保金額需要1000萬元?這符合比例原則嗎?
洪秀柱也想起同樣爲國民黨衝鋒陷陣,卻被重判2年10個月的國民黨組發會主委張雅屏。強調近三年來,國內誹謗罪被起訴只有五千多件,除了他,沒有一個案子被判刑入監。民進黨南投縣黨部主委陳昭煜製作不實文宣,卻能被判無罪,這不是政治審判、綠色迫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