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天出席香港外國記者會 陸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聲明譴責

陳浩天演講出席香港外國記者會。(圖/路透社,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主張「香港獨立」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14日應邀出席外國記者會(FCC)。對此,中國大陸外交部駐香港公署聲明表示義憤並予以譴責,「中國憲法香港特區基本法有關法律充分保障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是有底線邊界的,港獨違憲違法,根本不屬於言論自由範疇。」

聲明指出,「香港民族黨」自成立之日起,就明目張膽鼓吹、煽動「港獨」,其黨綱提出「廢除《基本法》、建立獨立的香港共和國」,揚言「支持並參與一切有效抗爭」,而且有計劃、有部署地採取了一連串挑戰國家安全和領土完整的行動,包括髮動大規模「港獨」集會,向中小學生派發「港獨」傳單,赴境外與「分離主義分子勾連等。

聲明表示,此舉觸碰了「一國兩制」的底線,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法律,嚴重損害國家的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嚴重危害香港公共秩序公共安全以及他人的權利和自由,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香港特區政府宣佈考慮根據《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中央政府堅決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處理有關問題。

中國憲法、香港特區基本法及有關法律充分保障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是有底線和邊界的,「港獨」違憲違法,根本不屬於言論自由範疇;《公民權利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明確規定,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但受到某些限制尊重他人的權利或名譽;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公共衛生道德

聲明說,世界各國雖有不同的國情和法律,但對言論自由均有界限,比如,在法國邀請二戰屠殺者公開演講是絕對不行的;在德國邀請納粹分子公開演講是嚴格禁止的;在美國及其他國家邀請恐怖分子宣揚恐怖主義理念、煽動種族歧視和仇恨也是不可想像的。

聲明再說,沒有哪個國家會允許外國機構在自己的土地上邀請分裂勢力鼓吹分裂國家,煽動暴力抗爭,如果香港外國記者會不會邀請種族歧視者、反猶太主義者、恐怖主義、納粹分子來演講,那爲什麼在中國土地上,香港外國記者會堂而皇之邀請「港獨」頭目公開做「港獨」演講?

聲明指出,香港外國記者會在香港運作近70年,應該很清楚香港新聞自由是有保障的,同時更應該清楚,新聞自由是不能濫用的,在中國香港特區土地上,就必須遵守中國和香港特區的法律法規,該組織口口聲聲說維護特區法治,但言行不一,雙重標準

特區保安局日前宣佈考慮根據「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案件還處於申訴期,香港外國記者會就急不可耐邀請陳浩天演講,爲宣揚「港獨」主張、蠱惑人心提供講臺,這是明目張膽干擾特區法治,是濫用新聞和言論自由。

聲明強調,必須指出,新聞自由是一種權利,更是一種責任,新聞從業者必須有職業操守,不能打着新聞和言論自由的幌子,幹損害別國主權安全的勾當,香港外國記者會請誰演講,爲誰提供平臺本身就是一種立場,明明做了壞事,還要狡辯,說自己不持立場,這是虛僞,是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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