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預售屋收全臺首張「紅單罰單」網紅搬120萬現金全繳清

新竹政府消保官靳邦忠針對紅單買賣一事,首開120萬元罰單,受處分人日前全數繳清。(翻攝照片/莊旻靜新竹傳真)

爲遏止紅單亂象中央地方約談丁男,並對其開罰。(翻攝照片/莊旻靜新竹傳真)

中央祭出打房政策,新竹縣政府消保官靳邦忠爲遏止陋習,創全國先例丁姓房市網紅開出120萬元罰款,丁男29日以現金前往新竹縣政府全數繳清。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地政三法部分條文修正,明定預售屋紅管理機制,靳邦忠表示,期望透過修法,能減少價格哄擡及消費糾紛

靳邦忠10月追查漏夜排隊搶購預售屋的案件,追出丁姓男子透過成立臉書粉絲專頁、line羣組,在預售屋開賣之前,即買賣紅單百餘戶,並轉單給建商或代銷公司,藉此賺取佣金。靳邦忠因此於11月27日開出全國第一張炒作紅單罰單,重罰丁姓男子120萬元。

丁男29日以現金繳納完畢,在繳清前,他曾因資金調度困難,詢問可否分期繳納,財政處長黃國峰表示,依據「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罰鍰處理作業要點」,受處分人須依其經濟狀況或因天災事變遭致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繳清應繳罰鍰者,才得以書面敘明理由,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但丁男與要點不符,仍須繳清。

靳邦忠指出,此案爆發後引發中央關切,並啓動多次稽查,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地政三法,包括《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等部分條文修正,未來預售屋、委託不動產經紀業代銷者,應以書面契約確立買賣標的物及價格等事項,並不得約定保留出售、保留簽訂買賣契約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受人的事項。

而該書面契據,且不得有對消費者不利事項,並禁止轉售第三人;另預售屋買受人若私自轉售紅單給第三人、銷售預售屋者,自行銷售或委託代銷進行紅單炒作,違法者將按戶(棟)處15萬元至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