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13年落幕!新北營養午餐弊案 曾獲師鐸獎校長收賄確定要入獄
新北市積穗國小13年前營養午餐桶長蛆,查出38名中小學校長、數名主任和評選委員涉收廠商賄賂,其中20名校長已有罪定讞;最高法院再判曾獲得師鐸獎的蘆洲國小前校長柯份4年、安和國小前校長趙榮景3年7月、樹林國小前校長葉振翼3年6月、埔墘國小前校長吳玉美2年徒刑定讞,全案纏訟多年終落幕。
2011年5月間,中和積穗國小發生營養午餐桶長蛆事件,檢調懷疑其中有弊,調查發現不少中小學營養午餐標案被固定業者長期壟斷,廠商行賄校長、主任及評選委員等相關決策人員,38名校長涉案,有的校長收賄長達9年多,若加上廠商,共有78名被告。
檢調調查,業者爲取得營養午餐標案,從每1名學生的餐費中抽取2至4元回扣,或每學期贈校長洋酒,甚至以茶葉、水果禮盒夾帶現金行賄。
最高法院2017年判14名校長有罪定讞,2021年再判6名校長各1年10月至4年2月不等徒刑定讞確定,並將柯份、趙榮景、葉振翼、吳玉美涉案部分二度撤銷發回更審。
更二審認定柯份收受廠商36萬1000元賄款、趙榮景收賄10萬元、葉振翼收賄7萬元、吳玉美收賄56萬6000元,並審酌案件系屬於法院超過8年,適用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減刑,改判刑柯份4年、趙榮景3年7月、葉振翼3年6月、吳玉美2年;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爲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曾獲得師鐸獎的蘆洲國小前校長柯份收受廠商賄賂36萬餘元,最高法院判刑4年定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