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毓羣2021年兩會提案

曾毓羣2021年兩會提案

高工鋰電 2021-03-03 07:15:32

2021年兩會前夕,全國政協委員、寧德時代董事長曾毓羣提交兩份提案,分別爲《關於加快電化學儲能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支撐國家3060戰略目標落實的提案》與《關於加強對鋰電池知識產權保護的提案》。

曾毓羣表示,在助力碳達峰、碳中和方面,光伏+儲能大有作爲,建議從加強頂層設計、加快電力市場改革、制定和完善儲能標準體系等方面促進電化學儲能在未來我國能源體系建設中的關鍵地位。

助力碳達峰、碳中和

去年9月,高層宣佈中國力爭於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去年12月,高層宣佈減排新舉措,明確了碳中和路線圖。

根據規劃,預計到2030年,中國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發展全面提速。然而可再生能源發電隨機性、波動性大,規模化併網影響電網穩定運行,新能源+儲能模式將爲可再生能源大規模發展和併網提供有力支撐。

需要注意到,儲能系統作爲能源存儲轉換的關鍵,可以提高多元能源系統的安全性、靈活性和可調性,是構建能源互聯網的核心。

曾毓羣表示,就實踐情況來看,電化學儲能領域還存在些許問題。一是缺乏頂層設計和系統性研究,各方規劃統籌協調性不足;二是市場機制不成熟,影響投資熱情;三是政策滯後,市場陷入低價競爭,劣幣驅逐良幣。

針對上述問題,曾毓羣提出了五點建議。一是加強頂層設計,避免資源無效配置;二是加快電力市場改革,形成“誰受益,誰付費”的市場化長效機制;三是制定和完善儲能標準體系,確保儲能高質量應用;四是出臺政策推動儲能雲平臺建設,支撐電化學儲能的充分利用共享化和互聯網化;五是大力推廣新能源發電並配套建設大型儲能電站,促進東西部經濟平衡發展。

鋰電池知識產權保護任重道遠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國辦發〔2020〕39號)指出,要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嚴格執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大對侵權行爲的執法力度,構建新能源汽車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

伴隨着新能源產業的蓬勃發展,國內市場以及海外市場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日漸凸顯。

記者瞭解到,當前鋰電池知識產權訴訟案件時有發生,企業維權過程較爲困難。首先是取證難,維權成本高。

以新能源汽車爲例,在一個案件中鋰電池製造商通常公證購買至少兩個車型,每個車型至少兩輛,費用高昂。如果涉嫌侵權的鋰電池裝載在大巴、重卡、輪船、飛機或儲能電櫃等產品時,權利人還面臨無法取證的困境。

其次是維權週期長,無法匹配鋰電池產品更新換代快的特點。訴訟前期準備、一審、二審,整個案件全過程需要三年左右,相對鋰電池產品的更新換代週期嚴重滯後。

第三是商業秘密維權困難。此類案件通常需要到對方的廠房或辦公點取證,但在實踐中,法院當前的取證力度相對較弱,如遇對方不配合則法警無能爲力。依靠公安機關取證也存在立案門檻高以及辦案經驗不足的問題。

曾毓羣建議從三個方面加強鋰電池行業知識產權保護。一是深化證據保全制度規則,降低舉證階段的難度和維權成本;二是建立知識產權特別審理程序等提高審理效率,縮短審理週期;三是建議加快商業秘密保護制度的出臺。從而切實服務於企業維權的需求,解決企業維權舉步維艱的困境。

本文地址:https://auto.gasgoo.com/news/202103/3I70243945C1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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