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張淑晶坑202萬脫產不還 張哥仍挺:覺得訝異,判8年有點重
▲張淑晶日前多次坑殺房客遭刑事局逮補,新北地院3日判決8年2個月的有期徒刑。(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房東張淑晶因爲在網路上被爆料以多種方式坑殺房客,結果陸續有被害房客出面投訴,新北地檢署成案後調查,發現竟有160人受害,在3日針對其中78人受害的部分,認定犯下18個誣告罪、3個詐欺罪以及1個強制罪,判決需入獄8年2個月,其中有1年2個月得易科罰金。 除了坑殺房客外,張淑晶也與哥哥張振盛有房屋糾紛,2017年8月時,臺北地院判決張淑晶須返還哥哥202萬的房租不當得利,《ETtoday新聞雲》記者致電張振盛,哥哥表示,法院判決張淑晶要返還不當得利202萬後,雙方也沒有再談後續的償還條件,原因是張女早就已經脫產,言語中透露許多無奈。針對張淑晶的案件,張振盛指出:「相當訝異,但感覺有點重,不過她一定會上訴」,哥哥原本以爲受害的房客沒有這麼多,沒想到這次只是針對其中78人受害的部分就已經遭判8年2個月,還要找確切的判決資料後再進行後續的受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