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最新宣佈!遺囑信託下的不動產 可申請自住稅率

財政部表示,房地遺囑信託可申請自住稅率。(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臺北報導

財政部發布房地產遺囑信託最新解釋令,遺囑信託下的不動產,所有權視同繼承人所有,繼承人若符合條件地價稅房屋稅可申請自住稅率。

至於條件,第一,信託受益人須是繼承人,且是委託人的配偶或子女;第二,若信託關係終止,所有權會迴歸受益人手中;第三,須符合土地稅法、房屋稅條例上的自住要件

相關業者表示,法規沒有不同,只是多了新解釋,就是必須建構在遺囑信託,且委託人與繼承人之間需有關係確認,最後土地必須自用。此最新解釋令好處是將繼承程序簡化,除了能避免遺產爭奪,「也是節稅上的優化」。

業者說明,老一輩的人少接觸信託,遑論會想到身故後,子女還能透過信託去繼承遺產,在財政部賦予新型態的解釋後,未來兒女到了能夠自主的年紀,就能地價稅、房屋稅申請自住稅率。

財政部發布最新遺囑信託解釋令,只要遺囑信託生效及信託關係存續,受益人爲委託人的繼承人,且是委託人的配偶或子女,該房屋供受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且不違背該信託目的;信託關係消滅後,信託財產之歸屬權利人爲受益人者,該受益人視同房地所有權人。

於信託關係存續中,財政部指出,如該土地其他要件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及第17條規定,準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如該地上房屋其他要件符合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準按住家用房屋供自住使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據瞭解,這項最新解釋令源自高雄一起納保案,一位年輕的家長生前爲了託孤,將留下來的房地安排遺囑信託,計劃遺孤成年後,再將房地所有權迴歸到子女身上未料當想申請地價稅、房屋稅自住優惠稅率時,卻遭相關單位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