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緊盯 三縣市房屋稅基 明年估調高
財政部表示,囤房稅不只稅率,還有稅基(房屋評定現值)。而房屋評定現值涵蓋房屋標準單價(新屋價值)與地段率(商業發展程度)、折舊率(按屋齡計算)等,由各縣市房屋標準單價每三年重新檢討評定。
若地方縣市調整房屋標準單價,當年度7月1日後新建、增建、改建房屋皆適用,以建物使用執照認定,既有建築不受影響。地段率則一體適用,不分新舊。
官員指出,今年有13個縣市適逢調整房屋標準單價年度,包括彰化縣、臺東縣、雲林縣、南投縣、屏東縣皆適度調漲3.7~60%,花蓮縣、臺南市等八個縣市,則以提高地段率等方式代替。
爲督促地方合理評定房屋稅基,財政部逐年公告標準單價調幅指標,雙北、新竹縣、新竹市等十個縣市,近40年標準單價調幅在90%~150%,爲調整單價前段班;而基隆市、高雄市、嘉義市、桃園市、南投縣、臺中市、彰化縣等七個縣市調幅約60%~89%,爲中段班。
後段班(低於60%)有苗栗縣、臺南市、花蓮縣、澎湖縣、金門縣等五個縣市。據悉,財政部明年將特別緊盯後段班的苗栗縣,同時適度督促工商發展快速的臺中市、高雄市等中段班縣市。
官員指出,財政部督促地方政府設置地方版囤房稅,目前桃園、臺中、高雄、臺南、新竹縣市等房市熱點區皆已完成修法,囤房大戶自今年7月最高適用3.6%房屋稅率,約影響14.5萬人(約23.4萬戶房屋),地方稅收約增加10.7億元,將用於青年及弱勢租金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