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博士論文又惹議!陳學聖比對出20處涉「自我抄襲」
▲陳學聖又控蔡英文博士論文20處涉「自我抄襲」。(圖/記者許展溢攝)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28日)進行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109年度總預算。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質疑總統蔡英文「在臺以中文發表之論文」與「其博士論文」間有無違反學術倫理(學倫)「自我抄襲」。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有具體檢舉教育部都會處理。
陳學聖先問潘文忠,104年7月7日是否有跟涉自我抄襲的前樹德科大一名助理教授,打過行政官司,並說最後法院判潘文忠勝訴原因是,作者在論文自我引用有瑕疵,並且在代表著作與參考著作有抄襲事實,有兩個段落約莫超過100個字使用文字與順序完全一致,違反學術倫理,最後被取消老師資格。
▲陳學聖要求教育部判斷蔡英文博士論文是否有自我抄襲。(圖/記者許展溢攝)
陳學聖再問,教育部頒佈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大幅引用自己已發表論文未適當是否就已違反學倫?教育部迴應,處理涉及學倫案件程序,是隻要有人檢舉認爲有問題,都會請學校先做學術領域專業判斷。
陳學聖接着指,團隊比對蔡英文博士論文和所著作期刊論文「國際貿易中國市場之保護-GATT第十九條,VER及MFA」有超過二分之一以上篇幅與內容相同或相似。且確認至少有一半篇幅以上再「章節名稱」、「章節安排」、「段落順序」、「段落內文」、「使用文字順序」上相同或高度相似,有自我抄襲之情事。
陳學聖認爲,樹德科大助教只因爲約莫100個字就被取消老師資格,假設蔡英文論文就算是真的,檢視後有超過20處是完全一模一樣,只是中英文互相對調,質問教育部要不要查?並要求星期三給答案。
潘文忠迴應,涉及學論,教育部處理機制不會因哪一位教授學者,就用不同作業程序標準,有具體檢舉教育部會依程序受理,並依過去學倫慣性做法要求組成專審程序做處置判斷。教育部強調,收到檢舉會先送給學校,學校收到必須讓被檢舉人以書面答辯,必要再找外部委員審查等相關程序,約要4個月,因此無法在今天或星期三做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