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券行老闆找妻子、店長收購連署書 3人遭判刑還要上法治教育
邱男爲使郭臺銘、賴佩霞得以通過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門檻,涉嫌找來妻子及其經營的彩券行店長,以每份連署書200元,向多人收購連署書,彰化地院審結,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判處3人1年6月至6月不等徒刑,併科罰金,還要上法治教育。(葉靜美攝)
彰化1名邱姓男子,爲使郭臺銘、賴佩霞得以通過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門檻,涉嫌找來妻子及其經營的彩券行店長,以每份連署書200元,向多人收購連署書,再交到連署站,彰化地院審結,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判處3人1年6月至6月不等徒刑,併科罰金,還要上法治教育。
判決書指出,邱男在彰化縣經營多家彩券行,並從事團購等事業,握有相當之人際脈絡資源,他爲了使郭臺銘、賴佩霞得以通過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門檻,以每份連署書200元,向多名友人收購連署書。
去年10月初,邱男交給妻子現金1萬元,做爲收購連署書之用,邱並將連署書範本及填寫方法以LINE傳給其妻,並表示每交付1分連署書可給予200元。其後邱妻共收購8分連署書,並轉交給邱男。
林女爲邱男彩券行的店長,邱在去年9月間彩券行幹部會議中表示,填寫連署書可以獲得每分200元,當場亦提供空白連署書,並指示與會衆人收到連署書後可直接交給林女,由林女發放現金。其後林女將收購的28分連署書連同自己的連署書轉交給邱男。邱男將收購來的連署書分次送到連署站,交給不知情的連署站工作人員。
警方接獲檢舉後,報請檢察官指揮,並在去年10月27日進行搜索,拘提邱男到案;法院審酌,被告3人均無犯罪紀錄、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判處邱男有期徒刑1年6月,併科罰金150萬元,緩刑3年,應向公庫支付60萬元,並接受2場次法治教育,褫奪公權3年。
協助邱男蒐購連署書的邱妻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70萬元,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12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1場次,褫奪公權2年。林姓女店長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50萬元,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6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1場次,褫奪公權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