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大選彩券行老闆夫婦買連署書 判刑又罰款近300萬元

彰化縣彩券行邱姓老闆爲支持郭臺銘、賴佩霞參選總統和副總統,涉嫌召集自家彩券行店長,每分連署書以200元收購,然後拿到郭、賴連署站繳交;彰化地院審結,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判處邱男夫妻各有期徒刑1年6月、6月,各併科罰金150萬元、70萬元,各應向公庫支付60萬元、12萬元,且都要接受法治教育。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邱男經營多家彩券行和團購等生意,爲使郭臺銘、賴佩霞通過第十六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門檻,透過商業人際脈絡價購連署書,去(2023)年10月初交付現金1萬元給妻子,把填寫連署書範本line給她,並表示每交付一分連署書可給予200元。邱妻對外收取8分連署書,連署人各獲200元,價購來的連署書都轉交邱男。

邱男去年9月間召開彩券行幹部會議,在會中表示填寫連署書每分可獲200元,當場提供空白連署書,並指示與會衆人完成任務後可交給林姓女店長,由林女發放現金。事後林女把自己和價購得來的連署書交給邱男,轉送到一處連署站交給不知情的工作人員。警方接獲檢舉,報請檢察官指揮並在去年10月27日搜索邱男彩券行,當晚把邱男拘提到案,警詢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訊提起公訴。

彰化法院審酌,邱男和妻子、彩券行店長林女均無犯罪紀錄,素行均稱良好;考量邱男等3人無視法規禁令,妨害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的公正、公平與純潔,戕害民主政治的健全發展,其等所爲均應非難。

法院惟念3人犯後始終坦承犯行,節省司法資源,態度甚佳;再兼衡募得的連署書數量、犯罪動機等情形,及邱男等3人的從屬角色,其分別的犯罪情節輕重,暨3人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邱男有期徒刑1年6月,併科罰金150萬元,緩刑3年,應向公庫支付60萬元,並接受兩場次法治教育,褫奪公權三年。邱妻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70萬元,緩刑兩年,應向公庫支付12萬元,並接受一場次法治教育,褫奪公權兩年。林姓店長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50萬元,緩刑兩年,應向公庫支付6萬元,並接受一場次法治教育,褫奪公權兩年。

彰化縣彩券行邱姓業者夫婦和林姓女店員涉嫌價購第十六屆正、副總統參選連署書,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和罰金,還要接受法治教育。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