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1天沒3餐 外籍看護喂尿給病人後果曝光
印尼籍看護蒂雅2019年來臺後,不滿照顧家庭不給她1天3餐,因此對照料的病患不滿,用鋼杯、量杯喂尿、水給他。導致病患肺炎送醫,先前蒂雅因傷害罪遭法院判1年2月,近日民事遭判賠35萬餘元(賴佑維攝)
印尼籍看護蒂雅2019年來臺後,不滿照顧家庭不給她1天3餐,因此對照料的病患不滿,用鋼杯、量杯喂尿、水給他。導致病患肺炎送醫,先前蒂雅因傷害罪遭法院判1年2月,近日民事遭判賠35萬餘元。
張姓男子提告,蒂雅在2019年來臺,2020年到他家擔任家庭看護工,負責照料腦出血性中風而臥病在牀需要24小時看護的父親。後來發現蒂雅鼻胃管餵食方式不當,因此有糾正及要求蒂雅遵守正確方法。結果蒂雅居然用鋼杯裝水或以徒手、量杯將自己的尿液、水直接倒入父親的口腔內,導致父親多次嚴重嗆咳,導致父親發燒,疑似吸入食物造成肺炎。
原本家人還不知道原因,經調閱監視器後,才發現蒂雅將自己的尿直接餵食給父親,因此要求住院看護費、住院診療費5萬7000餘元以及精神撫慰金約500萬元。
蒂雅刑事庭時稱,沒有想要傷害病患,而病患就像他爺爺一樣,自己親生的爺爺也是這樣照顧他。蒂雅辯稱,不管是水、尿液,都是液體而不是食物,不會堆積在喉嚨,因此不會造成肺炎,她也自承餵了2、3個禮拜,病患都沒有發燒,可見肺炎與她無關。她也說,因爲張男1家沒有提供1天3餐,纔會把不滿情緒發在病患身上。
法院審理,認爲病患住院與蒂雅所爲有相當因果關係,因此住院、看護費用均有所據,至於精神撫慰部分,病患當時已經73歲,蒂雅明知道病患身體狀況虛弱,卻仍傷害病患,導致其住院治療。認爲撫慰金以30萬元適當,總共須賠35萬7000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