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放款天條」盼排除危老都更 央行持保留態度
▲ 銀行法第72條之2排除危老都更成屋,央行態度保留。(圖/記者李毓康攝)
文/中央社
爲解決房貸荒,金管會今天上午召集12家銀行總經理開會,會中業者也就銀行法第72條之2規範,提出是否排除危老都更轉分戶房貸的意見,對此央行持保留態度,認爲不符合先前的政策思維。
今年上半年國銀房貸餘額增速猛烈,央行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集中度已攀高至37.4%,逼近歷史高點,銀行基於銀行法第72條之2的規定,進行風險調控,卻衍生民衆房貸卡關,驚動府院澄清絕無「限貸令」,央行與金管會等財金部會亦全面動起來找銀行溝通。
俗稱「銀行不動產放款天條」的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的3成。以此避免信用資源過度集中不動產,對其他資源產生排擠效果,同時兼顧金融穩定。
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今天上午召集8家公股行庫總經理,及中國信託銀行、國泰世華銀行、臺北富邦銀行及臺新銀行4家民營銀行總經理開會。 該場會議拍板請銀行公會建立各銀行房貸額度查詢平臺,提供有房貸需求民衆可上專區查詢哪些銀行還有額度;此外,會中有業者提議,希望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規定排除納計危老都更案件衍生的房貸。
央行官員表示,政府鼓勵危老都更,因此建商購地興建階段,均有相關政策獎勵,央行的選擇性信用管制也排除危老都更。 不過當建商走危老、都更後興建而成的成屋,央行認爲,對社會大衆而言,這就是一般的房子,和其他房屋相比並沒有不同,既然同樣都是購屋行爲,就應一體適用。 至於會中提到另個排除項目、國銀海外分行的境外建築放款,央行持中立態度,僅表示若按此作法,分母、分子都必須同樣進行處理。 對於業者所提部分項目排除第72條之2,金管會官員證實會中有業者提議,但並未作成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