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保費改革 專家籲公平

臺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教授韓幸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健保署長石崇良昨宣佈二年內完成「健保法」修法,補充保費費率調整除與一般費率調整脫鉤,個別收費項目也將各自訂定費率。專家表示,不反對補充保費,但若不同補充保費收入來源有不同費率,需注意公平性,避免引發民衆轉換所得名目等亂象。

臺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教授韓幸紋說,健保一般保費以薪資作爲計算基礎,而補充保費依來源可分勞動收入與資本報酬,研判健保署推動補充保費差別費率,是希望避免勞動收入被多收取補充保費,但此作法需審慎評估。

「補充保費各類別費率尚未出爐,難評估實際影響範圍。」韓幸紋說,若以資本報酬費率高、勞動收入費率低爲基礎思考,預期出現「效率、公平性」疑慮,而同一所得因來源不同,就被課以不同稅率,恐違反公平原則,同時還會誘使民衆改變行爲,如變更所得名目,把資本報酬設法改爲薪資所得,不僅造成效率損失,也可能連帶影響政府稅收。

韓幸紋說,重課補充保費可能帶來負面效果,讓投資人不願投資臺灣,如過去政府課徵富人稅,股利租稅負擔提高,但實際上領取股利者多爲大股東,不少人負擔增加,選擇不再投資臺灣;建議補充保費若要調整須兼顧各族羣溝通,考量對整體經濟、稅制衝擊,以免花二年修法,上路後又要調整,政策穩定性不足。

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說,健保預計從股票族、包租公等族羣下手,但補充保費有不少逃費方式,如調查高達九成租金沒有申報紀錄,且現行申報方式無法有效勾稽,恐讓地下收租更盛行,衛福部應跟財政部討論,避免爲健保「開源」帶來反效果。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說,調整補充保費個項目脫鉤等是方向錯誤」,補充保費收的股利都是「散戶」,大戶當衝沒有被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