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問!快來接我!」高三女遭狼師猥褻 哭奔出補習班
▲南投司法大廈。(圖/南投地檢署提供)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南投縣高三女學生小華(化名)上補習班,在一對一教學過程中,竟遭洪姓狼師觸摸大腿內側,還勾住脖子企圖強吻,她反抗才未讓對方得逞,並趁狼師短暫離開,傳訊給母親「快來接我,不要問爲什麼!」南投地院依對少年強制猥褻罪判處洪男7月徒刑,緩刑5年,但須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
判決書指出,50歲洪姓狼師在南投縣一間補習班任教,2023年11月下旬的一日晚間8時許,在補習班內對小華進行一對一教學,卻多次試探性以手觸碰小華大腿內側幾下,都是碰到一下就收手,之後便大膽勾住小華脖子,想親吻對方。小華立刻用雙手擋住,並用力推開,洪男才停止動作,但並未道歉,繼續上課。趁洪男短暫離開,小華立刻傳LINE給母親,「媽,你現在來載我」、「快點」、「到的時候打電話給我說有事要先回家」、「不要問爲什麼 快一點」等訊息。母親趕來後,小華跑出補習班,鑽進車裡後便開始大哭,控訴洪男剛纔的噁心行爲。洪男在庭上辯稱,小華大腿內側曾有過敏紅腫情況,纔拿冷凍雞精包給她當冰敷袋,之所以拉小華右肩又勾左肩,是因爲要搖醒打瞌睡的小華。然而法庭審酌小華傳訊內容,以及補習班監視畫面清楚拍到小華狂奔出去的畫面,認爲洪男辯詞不可信。
南投地院法官考量洪男無前科,後也坦承犯案,並與小華一家達成和解、賠償,足見洪男「積極彌補過錯」,因此依故意對少年強制猥褻罪名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宣告緩刑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不準接觸小華,並要提供義務勞務8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