吮腳趾猥褻女童 露鳥色狼遭訴
新北市連姓男子11月間連續多天尾隨一名國小女童,在巷內暗處對女童上下其手,還脫去女童鞋子強吮腳趾,並露鳥把玩,板橋地檢署將他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
檢方表示,20多歲的連姓男子11月29日下午4時許,沿路尾隨一名放學的7歲女童,趁女童單獨走在巷內時,強拉女童到暗處猥褻,還脫去她的鞋子強吮腳趾,甚至還掏出自己的生殖器把玩,女童嚇得尖叫反抗,連男旋即拔腿逃跑。
女童返家後向父母哭訴,父母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鎖定連男涉案,12月1日在女童放學時到案發路段埋伏,發現連男又再度跟蹤女童,立刻上前將他帶往警局,偵訊後移送板橋地檢署。
連男面對偵訊時,對檢方問話一律推說「不知道」;檢警調查發現,連男鎖定被害的7歲女童下手,而非隨機犯案,檢方依監視器翻拍照片、證人證詞等證據,認定連男犯罪明確,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案的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