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重刑認輕罪?葉世文認拿遠雄錢「不辦事」 沒泄底標
▲葉世文鬆口坦承部分犯罪,拿了遠雄1600萬元。(圖/東森新聞)
臺北地檢署、廉政署偵辦八德合宜住宅弊案近日加速調查腳步,先是訊問白手套蔡仁惠,9日提訊遠雄集團董事長,10日上午提訊遠雄副總魏春雄、下午提訊涉嫌向遠雄索賄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案情終於出現突破;葉世文鬆口坦承部分犯罪事實,拿了遠雄的1600萬元,但強調沒有泄漏底標。
檢方訊問葉世文,企圖釐清不法款項1600萬元及房產的來源,葉原本一度辯稱「1600萬元是借貸」,但另名被告蔡仁惠傳出有意轉污點證人已供出實情,且趙藤雄與魏春雄的委任律師表示會全力配合檢方調查,葉世文終於鬆口拿了遠雄的錢,成爲本案第一個承認收賄的公務人員。
經過超過1小時訊問,葉世文坦承拿了遠雄的1600萬元現金,但是強調沒有泄漏底標,也就是否認利用職務收賄,臺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說:「葉姓被告經承辦檢察官訊問,已當庭向承辦檢察官坦承部分犯罪事實,至於其他的偵查細節涉及到偵查不公開,本署在此無法對外說明。」。
▲自知罪責難逃?葉世文改訴輕罪避責。(圖/東森新聞)
據瞭解,葉世文的律師和他分析過利弊,由於違背職務之行爲,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將朝向不違背職務行爲、偵查中自白、以及繳交不法所得等方向進行答辯,希望能在弊案中設下停損點。
由於日前提訊蔡仁惠時,他驚爆林口A7合宜住宅也有弊案,再加上他表示1600萬元是葉世文索賄的前金,還有1000萬元尚未支付,2人證詞不符,因此檢方將先針對賄款這部分釐清案件,再近一步調查林口A7合宜住宅案情。